各市場參與主體:
為配合貨銀對付改革工作,提高結算備付金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市場資金使用效率,中國結算對《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結算備付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結算備付金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布,自2022年6月20日起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相關市場主體按照《結算備付金管理辦法》及中國結算統一部署,做好差異化最低結算備付金比例計收方式相關的業務和技術準備工作。
二、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以及附件(《最低結算備付金比例計算規則》)暫不實施。具體實施時間,中國結算將根據市場準備情況及中國證監會關于貨銀對付改革的相關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第十條、第十一條以及附件(《最低結算備付金比例計算規則》)實施之前,債券品種(包括現券交易和回購交易)適用的最低結算備付金比例按10%計收,債券以外的其他證券品種適用的最低結算備付金比例按16%計收。
第十三條實施之前,中國結算在每月前3個交易日內對結算參與人的最低結算備付金限額進行重新核算、調整。
特此通知。
附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結算備付金管理辦法(2022年5月修訂版).pdf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5月20日